物业税征收思路初定:定基点按面积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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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期:10-01-29]
1月28日,国家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,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。针对物业税的难产,之前早有各种说法,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于涉及到财产制度、新旧房子的划断、征收面积和逐户逐家统计备案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。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,给出一个最低基点,在基点以内的免收,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。据悉物业税将于2010年开始实施,并将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展开,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开始征收,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,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,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,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。未来出台的物业税,可能不叫物业税,而是纳入房产税的范畴。







